为推动ICH指导原则在我国医药行业的转化实施,国家核查中心组织翻译了ICH《Q7:原料药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南》,现将中文翻译稿公开并征求意见。
诚请医药界同行关注并研提意见及建议,请于2020年12月18日前填写意见和建议反馈表并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感谢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王立杰
邮 箱: wanglj@cfdi.org.cn
附件1:ICH Q7原料药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南(中文翻译稿).docx
附件2:意见反馈表.xls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