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药典委】征集2023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

时间:2022-05-12 发布者:国家药典委员会
分享到:

       5月9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刊发通知,征集2023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药用辅料及药包材)标准、《中国药典》通用技术要求有增订和完善意见建议的,均可按照附表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报送国家药典委。

截止日期:2022年6月20日。

        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先后多次承担和参加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研究,部分会员单位和专家参加了相关研究工作。欢迎会员单位与协会一道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供立项建议。

1.png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

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完善药品标准提高科研立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和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升药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现我委特向社会各界征集2023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科研课题立项建议。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药用辅料及药包材)标准、《中国药典》通用技术要求有增订和完善意见建议的,均可按照附表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报送我委。

请各有关单位聚焦2025年版《中国药典》编制,提出立项建议,并填写《2023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表》(见附件),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名)和电子版材料一并反馈我委。邮件名称请按“2023年度立项建议表-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类别”格式填写。我委将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审议,确定2023年度药品标准提高研究课题。

通讯地址:国家药典委员会业务管理处,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政编码:100061

联 系 人:高洁、方辉

联系电话:010-67079626;010-67079625。

电子邮箱:ywglc@chp.org.cn

2023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表.xlsx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医药设备工程协会Logo.jpg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