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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征求意见

时间:2022-06-14 发布者:国家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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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公告,就《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2年6月19日(星期日)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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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医保谈判流程与关键政策与去年基本一致,儿童药物和罕见病药物放宽条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与去年医保目录调整方案基本一致,利好儿童药品、罕见病药品、中药饮片。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于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并纳入鼓励研发申报的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 年药品目录调整。

       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今年医保药品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在继续支持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创新药物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对罕见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的关注。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独家药品的认定以2022年6月30日为准;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努力使药品目录结构更加合理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我们研究起草了《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2年6月19日(星期日)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电子邮箱:yysmlc@nhs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邮编:100830),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收>。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澎湃新闻:上一次医保谈判结果于2021年12月公布。这次共有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其中7个直接新增药品,67个谈判新增药品。从降幅来看,67个谈判品种平均降幅为61.7%,创下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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